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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记串讲
云南省自学考试英语专业(专科)考试计划(新旧计划对照)
1、 本专业必考课11门,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必考课程,一律使用全国考委统编大纲和教材,总学分不少于68分。
2、 从1998年起,“听力”、“口语”两课程考试由各省与主考院校商定自行安排。
3、 除英语“口语”课程外,其他课程均采用笔试,按百分制计分,60分为合格。
4、 英语“听力”课程考试时间为30分钟。
5、 英语“口语”课程采用口试方式,考试时间一般为6-10分钟。
6、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,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,凡通过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、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、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,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;只通过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和“邓小平理论概论”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,须参加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程的考试;只通过“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”课程的考生,须参加“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概论”课程的考试。